日前(2020年10月22日),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一篇《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广西来宾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来宾市第四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来政函〔2020〕117号)》的文章,如下截图:
原文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广西来宾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来宾市第四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请示》(来自然资报〔20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来宾市翠屏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为11796.19平方米(折合17.694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广西来宾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来宾市第四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划拨地价为零万元。宗地具体位置、界限、面积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用地单位获批复后,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划和批准的面积及用途使用土地,若改变用途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020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公开) 其实,在今年的4月24日,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已经刊登了《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来宾市第四实验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文章,如下截图: 按照规划以及地图显示,来宾市第四实验幼儿园应该就在来宾市第九中学这一带。 来宾市第四实验幼儿园即将要开建,你有什么看法呢,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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